| 湄潭县被正式命名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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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5-15 13:15 文章来源:新华网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其它 |
近日,记者从湄潭县有关部门了解到,湄潭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命名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。
据了解,湄潭县是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批准的全国第三批、贵州省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之一。“十五”期间,县委、县政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生态立县”的发展战略,充分发挥资源优势,把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,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;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实施了生态农业、生态工业、生态旅游、城镇环境污染控制与建设、农村环境建设、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六大工程项目。累计投放各类生态建设资金达6.6亿元。几年来,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,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,同时在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成绩,特别是茶叶产业、优质米业和生态畜牧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得到了强有力的推进,走出了一条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双赢之路。这次湄潭县获得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的称号,将进一步促进湄潭县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,也将为湄潭建设“山水园林城市”、 “黔北旅游新区”、“贵州县城最佳人居环境”的建设目标创造有力的条件。
另据介绍,这次被命名的“全国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,共包括全国15个省、市、自治区的67个县、市、区。贵州省仅有湄潭和荔波两县入选。 |